女人老伴過世沒有子女,一場疾病看透親情,賣三套房換個地方養老

來自網友陳曉娟的投稿:
我是陳曉娟,今年55歲,退休5年,每月有4200退休金。
老伴過世三年,沒子女,我們是丁克夫妻,曾想用房養老。
如今想來,當初的決定有些草率,養老靠誰都不如靠自己。
親侄子答應給我養老,讓我寫份贈予協議,把三處房產贈送給他。
我覺得是親侄子,又跟我一個姓,況且老伴不在,公婆也不在。
家裡的房產都在我一個人名下,就當著侄子的面寫下了這份協議。
然而,一場疾病讓我看清現實,也看透親情,利益交換都換不來依靠。
身體康復後,我賣三套房換個地方養老,遠離只想要好處的侄子。
老伴做了半輩子生意,積攢了三套房,還給我留下上百萬的存款。
年輕時,老伴只想過二人世界,不想被養娃的瑣碎捆綁我們美好生活。
40歲那年,我們想要個孩子,然而,歷經很多努力,終究與子女無緣。
沒有子女,老伴說我們以後就「以房養老」,把三套房都過戶到我一個人名下。
我說不用這樣,我們要攜手走到夕陽落日的美景,老伴的一句話,一語成讖。
老伴在一次應酬回來的路上出了意外,侄子幫我一起料理後事。
他跟我說,未來我的養老他承擔,但有些話,有些事,還是要說在明處。
女人在失去伴侶時是迷糊的,在侄子的要求下,我寫了一份贈予協議。
只是這份協議在我手上,侄子只是拍照作為證據,沒有經過公證。
在我看來,我和侄子的這份贈予協議,不過是君子之間的約束而已。
可侄子卻認為是板上釘釘的事,對我也沒了最初的那份親情溫暖。
就連我生病住院給他打電話,他居然說在外地出差,讓我請護工。
親哥親姐,還有其他親人,知道我跟侄子已經寫贈與協議,也沒人管我。
我躺在病床上,是好友給我找的護工,她親自陪護我半月,讓我看透親情。
在你有價值時,大家對你眾星捧月,在你對他們沒用時,還不如陌生人。
這麼多年,我對哥姐的好,他們都不記得,只認為我不該把房子贈予侄子。
人性如此,我只能接受現實,好在我還有真心朋友,比起至親更加牢靠。
侄子在我出院回家後,說出差回來,第一時間來看望我,買了些禮品。
我沒有激動,也沒有多熱情,而是冷淡地告訴侄子,我請了保姆。
侄子讓我把另外兩套在出租的房子收回來,一套給他居住,一套給我哥嫂住。
我說房租還沒到期,再說收回要提前三個月通知租戶,現在不能這樣做。
侄子來家裡不到一個小時,說的都是他的需求,臨走還跟我借錢,說有點急用。
我說住院花了不少,現在手頭沒啥錢,只能先借給他5000,侄子說那就算了。
等侄子走後,我開始盤點自己的存款,也在盤算著未來要如何過。
完全依靠侄子,晚年肯定會不安生,現在都這樣,七老八十更不知啥情況。
我做出一個大膽決定,把手裡的三套房全部賣掉,拿錢換個地方養老。
遠離這些至親,免得自己的日子被他們打擾,心碎。
侄子知道我要賣房的消息,居然要去告我,說我們之間有過贈與協議。
這些在我準備賣房前我就諮詢過律師,說我們這份協議無效。
一是這份協議只是口頭簽署,並沒有經過公證,沒有法律效力;
二是在我生病住院期間,侄子並沒有做到陪伴,照顧,已經違背了協議要求。
所以,我的三套房完全可以賣了,侄子不相信這個,非要跟我打官司。
一個不願付出的人,想用花言巧語得到不屬於自己的財產,最終也是啥也沒得到。
通過這件事,我也明白一個道理,屬於自己的錢財,不要輕易給出去。
握好手裡的錢財,沒有了親情,最起碼還能花錢買到服務,讓自己的日子過得舒服些。
帶著所有的錢財,我到曾經夢想的地方,那是我跟已逝老伴曾暢想過的養老地方。
侄子和哥姐們又開始對我好,給我打電話,邀請我跟他們一起居住。
這讓我再次看清親情間的利益交換,而我明白,相信誰都不如相信自己的錢包。
我才55歲,未來的日子還很長,很長,況且我的疾病也不是很嚴重的。
慢慢調理,把心態調整好,再把情緒穩定住,每天開開心心地過日子。
我在當地花了48萬買套三居室的房子,面對大海,春暖花開。
有事花錢,每周有阿姨上門做衛生,平時我自己宅家做點喜歡的事。
陽光好的時候,我在生態長廊上散步,騎行,邀約好友過來享受美景。
好友說等她老伴退休,也過來買套房子,跟我比鄰而居,我們牽手走向晚年。
人老了,失去伴侶,又沒子女,不要著急跟某個親人簽署贍養協議;
更不要輕易地跟某個親人寫贈與協議,一旦公證後就有了法律效力。
遇到善良懂感恩的親人,沒有這些贈予也會對你很好;
若遇到只想得到而不想付出的親人,贈與協議只會給自己徒增煩惱。
人生一世,我們都是孤獨的旅者,最終的路還需要我們自己獨立完成。
學會享受生活,也要學會與自己獨處,與世界和平相伴。
萬事靠自己,不要有過度依賴別人的想法,塵世間,最不能直視的便是「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