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立委陳歐珀涉貪污遭收押近3個月,今(28)日遭起訴移審法院模樣曝光。
民進黨前立委陳歐珀涉收受物流公司413萬5922元及50萬元賄款,並詐領助理費411萬2170元,合計874萬8092元,被依貪污、洗錢及財產來源不明等罪起訴,求刑24年2月。已收押3個月的陳,今押赴北院召開移審庭。滿頭白髮的陳否認收賄,稱洪文宗只是顧問,款項與自己無關,僅坦承助理費不法。合議庭認其犯罪嫌疑重大,裁定羈押禁見3個月。
已遭收押近3個月的陳歐珀,今(28日)下午被押解赴台北地院召開移審庭。63歲、滿頭白髮的他坐在被告席上,否認收賄,強調洪文宗「不是我的助理,只是諮詢顧問」,聯興公司決定每月支付5萬元勞務費,他並未干預,也沒有分得任何錢。他解釋,自己在立院推動的高雄洲際碼頭案質疑、港區租金減免、疫情紓困及《商港法》第72條修正案,「都是公共政策考量,很多委員都有提案,不是為了護航特定業者」。
針對50萬元租車業者賄款,陳辯稱他只是召開協調會讓交通部傾聽業者意見,後續會議並未參與,款項最後進入宜蘭協會,「細節我並不清楚」。他唯一坦承的,是助理費部分確有不法,已於8月12日認罪。
公訴檢察官則指出,被告僅承認金流事實,卻否認職務對價,與共犯及證人供詞不符;洪英正更曾直言「每月5萬元是陳歐珀主動要求」。檢方強調,陳三屆立委、人脈廣、財力雄厚,且曾刪除與共犯的LINE對話,顯見有逃亡、滅證之虞,必須續押禁見。
辯護律師則爭取交保,提出200萬元保金、限制出境與電子監控等配套,並稱陳多病需國內就醫,可限制其住居在女兒家。但此時陳歐珀突然插話,表示「希望還是可以跟妻子同住,妻子都已經認罪,岳母年事已高,也需要幫忙照顧」,希望法官考量家庭狀況。
陳歐珀更補充喊冤:「我沒有收過一塊錢,口乾舌燥、晚上睡不著,記憶退化,希望法官給我公平和自新的機會。」
合議庭晚間認定,陳歐珀涉犯貪污等重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之虞,若與外界接觸恐影響證人,必須羈押禁見3個月。這也意味著,陳歐珀將無法返家,確定要在看守所里度過今年的中秋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