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斗湖法庭外觀。
高等法庭裁決,早前被控謀殺罪名成立的20歲拿篤技職學院前學生,判處終身監禁及鞭刑20下。
《大都會日報》報道,沙巴斗湖高等法庭法官拿督鄧肯斯科多爾周四(28日)做出判決,同時另外12名被判罪成的未成年被告,同樣被判監禁,至於刑期則由沙巴州元首酌情決定。
這13名被告被控,在2024年3月21日晚上9時至隔日清晨7時38分間,在學院宿舍房間內合謀謀殺17歲同學莫哈末納茲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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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歷時超過1年,高庭法官鄧肯在今年8月22日宣判,13名被告在刑事法典第302(謀殺)條文下,並與相同法典第34條文同讀,被判罪成。
當時,法官鄧肯擇定在8月28日判刑,以讓拿篤社會福利局官員,依據2001年兒童法令第90(12)條文,提呈13名被告的行為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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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調查,受害者在宿舍「7 Resak」與「5 Belian」房間內遭到 13 名同學集體毆打,最終身亡。案發原因疑與其中兩名被告的金錢失竊爭執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