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婚前房子要過戶給親女兒,誰料二婚丈夫不同意:我還有兒子呢
01
曾經有這麼一句話:二婚對二婚,賊對賊。
離婚後,如果有可能,儘量不要去再婚。
即便再婚,也要選擇條件相當,能無限包容的男人。
否則,二婚到最後,只能淪為一場笑話。
在女兒10歲那年,張敏和前夫離婚了。原因是她拒絕生二胎。
在前婆婆的挑撥離間和慫恿下,前夫提出了離婚。
離婚時,女兒堅決要跟著她,於是房子給了張敏,而存款則給了前夫。
從那之後,女兒就跟著張敏相依為命。
好在一直照顧她的姥姥姥爺時刻陪伴,多多少少也減輕了張敏因為離婚而對女兒產生的愧疚之心。

02
離婚後,張敏曾打算不再婚。畢竟女兒也逐漸長大了,再婚對女兒傷害也不小。
奈何公司有一個男同事,也是離異帶個兒子,卻熱烈追求她,想和她組建家庭。
張敏一口拒絕了,可對方卻不放棄,隔三差五就送禮物和花,鬧得公司里人盡皆知。
父母也勸她好好考慮,再找一個,畢竟孩子大了有孩子的世界,不可能陪你一輩子。
在父母的眼淚攻勢下,張敏妥協了。不過在答應之前,她還是耐心地和女兒好好談了一次。
好在女兒也懂事,並沒有反對,還說媽媽這些年辛苦了,如今她長大了,媽媽也應該去尋找自己的幸福。
在父母和女兒的支持下,張敏同意了和男同事老徐的求婚。
兩個人很快就結婚了,婚後老徐也帶著兒子住進了張敏的房子。

03
因為老徐堅持要兒子的撫養權,只能把房子給了他前妻,自己只要了一部分存款。
決定再婚後,他前妻就果斷收回了房子,讓老徐另外租房住,說她的房子不歡迎別的女人入住。
老徐沒辦法,只能和張敏商量先住在她家,後續再買房搬走。
張敏曾經也想過另外租房子住,畢竟兩家人住在一起並不是很好。
但老徐說,另外租房子浪費錢,還不如攢幾年再買一套新房子。
父母是善解人意,通情達理的人,對於老徐帶著兒子同住並沒有反對。
而女兒又上了初中,長期住宿,只有周末回家,也並沒有反對。
於是,一家人就這樣慢慢住在了一起,一住就是8年,直到女兒上大學。
結婚這幾年,每個月的花銷都不小,因此,夫妻倆每個月也攢不下什麼錢。
別說買房子了,就是想過隨心所欲的生活都有些困難和力不從心。
在這樣的條件下,買房的計劃只能一年拖一年。

04
張敏也曾提議,讓老徐先跟親朋好友借一借湊一湊,把房子買了再慢慢還債。
可老徐卻永遠一副不慌不忙的姿態,說現在一家人住得也挺好,不著急搬。何況咱倆都這個年紀了,上有老下有小,再給自己背負一身債,想想亞歷山大。
看著老徐這副安於現狀的樣子,張敏心裡咯噔了一下。
難道老徐住著住著,就把她的婚前房子當成了自己的,再也沒有衝勁去賺錢再買一套新房子了?
張敏越想越覺得有可能,而自從女兒上了高中後,早就搬回自己家的父母也勸她早做打算。
張敏心思動了一下,加上女兒也滿了十八歲,考上了大學,她決定提前把這套房子過戶給女兒。
張敏也沒想著和老徐商量,但秉著夫妻倆要商量,也就隨口告訴了他一聲。

05
誰知道,張敏話音一落,老徐就反應特別大,說好好地,你怎麼就把房子過戶給女兒了?
張敏說了自己的打算,說反正這套房子遲早也是要給我女兒,早給晚給都一樣。
老徐當即就不樂意了:怎麼能一樣呢?女大不中留,女兒一大學畢業就工作,工作談戀愛結婚成家,就是別人家的人了。
張敏覺得老徐的反應有點奇怪,哪怕女兒結婚成了別人家的人,但這套房子始終也是要留給她的。
這是當初她帶走女兒和房子,答應過前夫的條件。自己的婚前房不給親生女兒,難道還要給繼子嗎?
張敏想想就覺得很魔幻,而且一旦被前夫知道了,他肯定會要回一半的產權。

06
張敏不為所動,老徐頓時就急了:我還有兒子呢,你這麼早就把房子給了你女兒,我兒子以後結婚可怎麼辦?
聽到這句話,張敏才明白,從頭到尾,老徐就沒把她的女兒當成自己的,什麼視若己出,都是哄她的。
雖然老徐每個月都上交5000塊錢工資,可除了這5000塊錢,其餘的一切他都撒手不管了。
老徐還在喋喋不休: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始終是外人,可兒子就不一樣了,會給我們養老送終,你可別一時犯糊塗。
張敏深深看了老徐一眼,就忍不住在心裡嘆息:二婚對二婚,果真是賊對賊,各防各的。
不顧老徐的反對,張敏悄悄把房子過戶給了女兒。而老徐知道後,就鬧著要離婚。
看著這個把自己房子住著住著就變成了他的男人,張敏第一次意識到自己挑選男人的眼光,或許真的不太好。
張敏答應了離婚,而父母也支持。如此一來,老徐又緊張了,又想各種辦法挽回。
只是,張敏終究還是心寒了。她是想找個伴白頭到老,卻不想找個賊時刻防著。
大家來評評理,自己的婚前房產過戶給親女兒,難道不是應該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