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彭增吉在愣住片刻後,並沒有上前查探,反而衝進了內室,因為他知道自己剛剛五個月的兒子紀啟威,正在這裡。
但是此時說什麼也來不及了,紀啟威臉色鐵青,早就失去了呼吸,母子二人慘死當場,這個打擊讓彭增吉差點癱瘓在地。
隨後彭增吉衝出家門,用力的敲打鄰居的大門,聲稱自己的妻子以及孩子都被殺了,請求鄰居報警!
而鄰居在聽聞這個消息後,也不敢耽擱立刻撥打了報警電話,很快洛杉磯橙縣警方便來到了現場。
他們在到達現場的第一時間便封鎖了四周,隨後隨行法醫便進入現場勘察,經過法醫的勘察。
死者紀然冰,胸口被人連捅十八刀,致使血流不止當場死亡;另一名死者,五個月大的紀啟威,死於窒息。
這慘烈的場景讓現場的警察都感到極為的憤怒,尤其是嬰兒的死去,更是讓警方怒火爆棚。
隨後警方先是調查了報警人,報警人聲稱自己完全不知情,只是有人求助,所以才撥打了電話。

這個說法暫時被警方採納了,因為到現在為止,誰都有嫌疑,隨後警方便對求助者也就是自稱是死者丈夫的彭增吉展開了重點調查。
因為現場勘察的警員找到了那張彭增吉所留的紙條,於是便詢問彭增吉是誰?與死者是什麼關係?為什麼會出現在這裡?
而彭增吉也一一回復了警方所提的問題,在警方的詢問下,彭增吉也並沒有隱瞞,自己包養紀然冰的事實。
因為彭增吉也知道,這件事是瞞不住的,而警方此時也根據彭增吉提供的聯繫方式,聯絡了駐當地的大使館,通報了這次兇殺案,希望大使館可以聯繫紀然冰在國內的家人。
同時彭增吉也表示,自己願意承擔紀然冰家人來回美國的全部費用,很快紀然冰的父母以及一個姐姐便來到了洛杉磯。
看見慘死的女兒,以及自己還不知道卻一同死亡的外孫,老人家的心情可想而知。
於是他們便詢問彭增吉,怎樣與女兒紀然冰認識的?又是什麼時候,把紀然冰帶到美國的?
聽見老人的問題,彭增吉也做出了回答,最後彭增吉提出,先行辦理紀然冰的葬禮,自己也願意承擔相關的一切費用。

但是這種急於了事的敷衍態度激怒了老人,女兒屍骨未寒,連兇手是誰都還沒查出,就急著火化操辦後事?
所以老人當即就回絕了彭增吉的提議,同時還指著彭增吉怒罵,認為這是一種極其不負責的態度!
彭增吉被說的啞口無言,隨後便離開了警局,因為他已經初步證明,自己與此次兇殺案無關,警局也無權繼續拘押,而且彭增吉聘請的律師也來了。
在律師的協助下,彭增吉於第二天就正大光明的走出警局,可是警方一直都對其保有深深的懷疑。
為了儘快偵破此案,警方開始調查住所附近三公里的居民,以及紀然冰,彭增吉之間的關係到底如何。
於是警方便得到了一條線索,那就是林黎雲,彭增吉的原配,早於彭增吉三天的時間,就來到洛杉磯,而且住所距離紀然冰死亡地點只有五公里!
考慮到三者之間複雜的關係,警方初步認為,或許是林黎雲報復殺人,於是便找到了林黎雲進行詢問。
但是效果並不怎麼明顯,因為林黎雲從始至終都沒有多說什麼,而且彭增吉似乎也不相信是林黎雲殺害了紀然冰。

隨後在律師的協助下,林黎雲離開了警局,就在案件遇到「瓶頸」的時候,一個好消息傳了過來。
在法醫對現場以及紀然冰的屍體,進行仔細檢查的時候,法醫發現在死者紀然冰的左臂上留有淤青,初步判斷是有人咬了一口所致。
在隨後的進一步檢查中,法醫還發現,在這個淤青處竟然還殘留了一點唾液,於是法醫便提取了唾液中的DNA。
隨後在與林黎雲的DNA進行比較時,發現兩者完全重合,就此警方判定殺人者就是林黎雲。
可是當時的DNA技術剛剛應用於刑偵不久,美國的法律體系又比較獨特,很多陪審員並不相信這個所謂的DNA。
警方為了證明DNA的真實性,還提供了厚厚的一沓數據資料,但即便是這樣,在第一次法院審理的時候,依舊有兩名陪審員堅持認為證據不可信,林黎雲是無辜的。
這兩名陪審員提出這樣觀點的原因在於,如果一對男女朋友徹夜狂歡,男子在第二天離開了,可是就在當天女友被殺害,此時女子體內依舊殘留著男子的DNA。
這難道就能證明,該名是殺害女友的兇手嗎?所以根據這種推斷,陪審員堅稱證據的不可信,第一次審理流審了。

而另一邊,彭增吉自始至終都不相信是林黎雲殺害了紀然冰,所以他還請來了專業的律師團隊為其辯護。
第一次流審後,洛杉磯警方很快就提起了第二次訴訟,這一次他們向法院提交了一盤錄音帶。
錄音帶的內容是彭增吉與林黎雲的談話,這是警方偷偷安裝的,談話內容里,林黎雲變相的承認了,就是自己殺害了紀然冰母子。
而這一次,法院根據這一證據判處林黎雲謀殺罪名成立,判處林黎雲終生監禁且永遠不得保釋。
可是林黎雲卻當庭喊冤,隨後在丈夫的幫助下,再度聘請經驗更加豐富的律師團隊,為自己辯護。
律師提出,警方以竊聽的方式取證,這種行為已經違背了憲法,所以證據不可採納,法庭最終採納了這一說法,改判林黎雲無罪。

第二次審理結束後,洛杉磯警方向法院提出了第三次訴訟,而這一次,彭增吉則請來了著名的華裔神探李昌鈺,為其提供刑偵幫助。
在李昌鈺的幫助下,林黎雲的律師成功推翻了洛杉磯警方所提供的證據,指出林黎雲無力一個人完成這次犯案,認為現場應該還有第三者。
法院採納了這一推斷,但是讓林黎雲沒料到的是,警方順著這個推斷,將矛頭直接指向,已經撇清干係的彭增吉,認為他就是現場的第三人!
警方認為是彭增吉,林黎雲夫妻兩人合謀殺害了紀然冰母子,而在警方提出這樣的觀點後,彭增吉則立刻返回了台灣,一直到案件結束,都沒有再去美國。
隨後警方準備提起第四次訴訟,不過此時林黎雲卻表示,自己願意有條件的認罪,最終林黎雲接受了警方所提出的「衝動殺人」罪。
法院也認可了這個觀點,最終判處林黎雲十一年有期徒刑,不過鑒於林黎雲之前已經服刑七年,所以准許林黎雲提出假釋。

自此這件震動兇殺案到此結束,不過這一次的案件所引起的反響,卻並沒有因此消散,而且還呈現出兩個極端。
有人則認為紀然冰是小三,破壞別人的家庭,是死有餘辜;有人則認為,紀然冰雖然有錯,但是孩子是無辜的,林黎雲實在是太過殘忍。